綠能新訊

2016-08-09

台南推動低碳城市,多方面鼓勵裝置太陽能

台南市政府積極推動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,並以低碳城市為發展目標。市府規範用電契約達800kW以上的用戶,需建置契約量至少10%的太陽能系統。市府本身也祭出補貼等相關辦法,積極推行太陽能發電。

用電大戶仍有465家待裝太陽能

台南市訂定低碳城市自治條例,規定用電契約達800kW已尚的用電大戶,需設置契約容量10%以上的太陽能光電系統,裝設期限為2017年12月28日。未如期完工者將開罰、限期改善。台南市能源局表示,2014年公告541家、今年8月8日再公告48家,共有601戶被要求裝設;但目前只有76家完成,仍有465家待裝。

台南市能源局指出,不少廠商仍在觀望狀況,或想撐到最後一年再行裝設。科內會加強與業者溝通。

補貼、公有房舍雙管齊下

台南市府於100年啟動陽光電專案計畫,開始推行公有房舍設置太陽能系統的示範專案,將37個行政區分為五個標租案,將公有房舍屋頂提供得標廠商設置太陽能。全部完成後,預計每年可挹注市府新台幣2,000萬元收入。

住宅、企業廠辦與農業設施也是台南市府鼓勵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的對象。台南市經發局表示,市府逐年編列補助預算、擬定補助計畫,鼓勵民眾設置太陽能,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99萬元。今年編列了新台幣3,000萬元的預算,到7月底為止有227件、1,396萬元申請。

而全市裝置量方面,自2011年至2016年7月31日止,全台南市的太陽能備案案件達3,134件,容量超過190MW,每年約可發電237,560,000度,相當於曾文水庫水力發電廠86%的發電量。

(照片來源:台南市政府)